用户隐私声明
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高度重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标准、监管要求,合法、正当、必要、透明地处理个人信息。
本隐私声明用于说明本公司官方网站访问、产品咨询、业务合作、售后服务、市场活动及招聘对接场景下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向您告知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跨境传输、安全保护及您所享有的合法权利。您在使用本公司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知情并同意本声明载明的全部规则。
1.1 处理主体
本个人信息处理主体为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是本声明项下个人信息处理的唯一责任主体,依法独立承担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法律责任。
1.2 适用范围
本声明适用于本公司官方网站、线上咨询渠道、线下业务对接、产品售后维保、市场展会活动、商务合作洽谈、招聘应聘等全部业务场景,覆盖所有访问、咨询、合作、应聘用户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1.3 信息定义与处理前提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反映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属企业、职务、联系地址、咨询记录、业务对接记录、服务记录、应聘资料等。
敏感个人信息:依据法律法规定义,特指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及未成年人信息等。本公司业务场景不收集、不处理任何敏感个人信息。
您可自主选择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若您拒绝提供开展业务、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本公司可能无法正常响应您的咨询、合作及服务需求。
二、个人信息处理基本原则
本公司所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严格遵守法定准则:
1. 合法正当、最小必要:仅为明确、合法、具体的业务目的收集信息,不超范围、不过度收集,不强制捆绑授权。
2. 知情同意、自愿自主:除法定无需同意情形外,所有个人信息处理均以您充分知情、自愿明示同意为基础,您可随时撤回同意。
3. 公开透明、可追溯:处理规则清晰公开,全程留痕可追溯,保障用户知情权、控制权。
4. 安全可控、持续改进:落实全流程安全防护,持续优化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三、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及使用目的
本公司仅收集业务开展必需的个人信息,所有使用行为均限定于对应告知目的范围内,超范围使用前将重新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3.1 客户及咨询用户信息
1. 基础联络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企业名称、职务、联系地址。用于响应产品咨询、商务对接、需求确认、售后回访、日常联络。
2. 业务服务信息:咨询留言、洽谈记录、采购需求、产品使用反馈、报修及工单记录。用于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问题排查、产品迭代与服务优化。
3. 市场活动信息:展会、研讨会、线上活动、问卷调研的报名信息及参与记录。用于活动通知、现场对接、礼品发放、市场分析与客户服务优化。
3.2 招聘应聘者信息
收集简历资料、个人基础信息、学历资质、工作经历、联系方式、面试记录等,仅用于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招聘通知、入职办理及招聘归档管理,不用于任何招聘以外的用途。
3.3 处理合法性依据
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合法基础包括:您的明示同意、订立/履行商务合同及服务所需、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正当经营利益等法定情形。
4.1 存储地域
您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规服务器与存储设备,未经法定许可及您单独明示同意,不会擅自向境外提供、存储个人信息。
4.2 留存期限(合规明确标准)
本公司按照「业务必需+法定留存」双重标准确定保存期限:
1. 业务对接、咨询服务信息:业务终止、服务完结后留存3年;
2. 合同交易、商务往来信息:依照商事、财税法规留存5年;
3. 招聘简历信息:招聘结束后未录用人员资料留存6个月后统一清理;
4. 超出留存期限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将统一脱敏、删除或销毁,不再用于任何用途。
4.3 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建立组织、人员、技术、物理四维安全防护体系:设立个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制定内部数据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实施数据加密、分级权限管控、操作日志审计、风险监测预警;严格管控涉密办公及数据存储区域权限,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滥用风险。
5.1 共享与披露规则
本公司不会擅自共享、转让、公开您的个人信息,仅在以下合法情形处理:
1. 经您单独、明示同意的情形;
2.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出具正式文书要求提供的情形;
3. 委托第三方服务商提供运维、物流、售后等配套服务,仅提供最小必要信息,并签订保密协议、落实监督管理;
4.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资产转让等业务变更情形,将提前告知用户并要求受让方持续承担隐私保护责任。
5.2 集团跨境共享合规条款(适配日资企业)
为保障集团统一技术支持、全球服务协同,本公司可能向日本总部及境外关联公司共享必要业务信息。所有跨境传输严格遵守中国数据出境相关法律法规:
1. 仅在取得您单独明示同意或法定豁免情形下方可开展跨境共享;
2. 严格限定跨境传输信息范围,坚持最小必要原则;
3. 对境外接收方实施资质审核与合规管控,要求其落实不低于中国法律标准的保护措施;
4. 建立跨境数据台账,全程留痕、可审计、可追溯。
六、用户法定权利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您依法享有以下权利,本公司提供便捷、无门槛的行权渠道:
1. 知情权、查阅权:可申请查询本人个人信息的处理内容、用途、留存期限及处理记录;
2. 更正、补充权:信息有误或遗漏时,可申请更正、补充;
3.删除权:处理目的已实现、信息不再必要、您撤回同意或本公司违规处理的,可申请删除个人信息;
4. 撤回同意权:您可随时撤回此前授权,撤回后本公司即刻终止对应处理,不影响此前合法处理效力,且不会因此拒绝提供基础服务;
5. 限制处理权:可申请暂停对本人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
6. 申诉与投诉权:对本公司处理行为有异议的,可向本公司投诉,亦可向属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七、行权方式与反馈机制
您可通过本公司专属隐私咨询渠道提交查询、更正、删除、撤回同意及投诉申请,本公司将核验您的用户身份,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公司名称: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土塘工业二横路1号
联系电话:0769-83365-026
邮编:523581
为保障信息安全,本公司仅受理本人实名申请,杜绝冒用他人身份行权。
八、声明更新与公示规则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更新、监管政策调整及业务优化需要,适时修订本隐私声明。修订后的版本将在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生效,替代旧版声明。涉及核心权益的重大变更,本公司将通过官网醒目提示或邮件告知的方式提醒您知悉,请您定期查阅最新版本。
九、附则
1. 本声明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声明适用于本公司境内全部业务场景,是用户与本公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约定;
3.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奥泰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所有。